关于印发《赣州市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建筑垃圾运输领域服务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为对标深圳规则规制,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领域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优化营商环境,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研究制定了《赣州市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建筑垃圾运输领域服务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赣州市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建筑垃圾运输领域服务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试行)》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政策文件:https://cgj.ganzhou.gov.cn/gzscsgl/c102863/202509/64319ab0379b4479948c189b029fb54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