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家平 北京信用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信用研究所所长
北京信用学会学术委员会座谈会于2025年06月21日在学会所在地会议室召开。北京信用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韩家平研究员作《我国商务征信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主题发言,并简要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按照较为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位,我国的征信体系主要包括三个相互独立又互为补充的组成部分,即公共信用征信体系(简称:公共征信体系)、金融信用征信体系(简称:金融征信体系)和商务信用征信体系(简称:商务征信体系)。
公共征信体系负责归集信用主体诚信合规等公共信用信息,主要用于公共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目前该职能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承担。金融征信体系负责征集银行等金融机构掌握的信贷还款信息,主要用于金融信用风险防控,目前人民银行建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承担了该项职能。商务征信体系负责征集信用主体非金融类信用交易付款信息,主要用于商务信用风险防控,目前主要由市场化的征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但覆盖面和影响力非常有限,尚没有形成权威性的系统或平台。
由于我国商务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导致企业在信用实践中出现了如下相互矛盾的行为表现。一方面企业比较重视按期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因为一旦将被央行征信系统纳入信贷逾期,将被全国所有银行金融机构减少或拒绝贷款;同时,企业也比较重视避免被行政处罚或被法院判决,因为一旦被纳入公共信用记录,企业在招投标、投融资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受到制约;但另一方面,企业对商务契约履行却不够重视,尤其在账款支付方面较为随意,因为一家企业即使拖欠了其他企业的账款,并不会受到来自被拖欠企业以外的有效约束。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从2011年以来,随着经济增速下行,企业应收账款增速一直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速,应收账款规模和回收周期一直在持续上升。2024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是2011年末(6.99万亿元)的3.73倍,账款回收周期是2011年(29.6天)的2.17倍,表明企业账款拖欠和现金流紧张状况日益加剧。此外,商务征信体系不健全也对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金融业务的开展也造成严重制约。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旨在通过制度统一、数据共享、奖惩分明和文化培育,构建一个法治化、市场化、社会化的信用生态体系。《意见》多处提及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问题,为健全商务征信体系指明了方向。
建议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的原则,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遵循商务征信体系建设规律,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加快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商务征信体系。具体建议建立全国商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各大行业商会协会、各大数字经济平台和第三方征信机构积极参与,在确保主体权益和信息安全前提下,以600多万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为核心,依托产业链供应链开展各行业企业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商务征信体系。同时,全国商务信用共享平台与国家发改委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联通,实现信息交换共享。
(供稿:北京信用学会学术委员会秘书处)